2021年4月20至21日,生态环境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总结“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成效,部署“十四五”以及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工作。福建、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辽宁、广东、四川、新疆等10省(市、区)生态环境厅(局)进行了工作进展和成效交流,分享执法经验和优秀案例。为了积极谋划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和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新举措,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现对执法经验和优秀案例进行发布,以供各地学习借鉴。
福建省生态环境执法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把制度创新作为主线,敢蹚没走过的路,敢拓没垦过的荒,以改革创新利剑斩断污染之源,打造出亲清服务、信用评价、危废查办等一系列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推广,为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贡献福建智慧。
坚持绿色引领
创新建立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机制,通过绿色信贷奖惩、执法正面清单等方式施行差异化监管,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守信。2020年7月,福州某化工企业因私设暗管、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后,被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限制,被政府取消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资格,让该企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帮扶下,企业通过亲清平台对接第三方环境治理机构,重新规划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投资800多万元完成整改,2021年1月企业环境信用实时修复,解除信贷限制,恢复补助资格。
善借科技赋能
充分发挥自动监控“哨兵”作用,及时预警预判违法隐患和态势,通过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行非现场执法,有效提高执法精准度,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2021年4月,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在日常调阅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时,发现2家陶瓷企业在线监控二氧化硫浓度数据存在异常,经进一步调查确认,2家企业由于废气喷淋设施故障未及时维修,导致烟气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当日即对2家企业立案查处,同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强化法制保障
为解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关键线索易消失、取证内容易遗漏、证据类别易混淆等难点、痛点问题,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强化“两法”衔接,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出台《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指南》,从实操角度全流程精细指导案件查办。近期,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发现一起涉嫌多点位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第一时间向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上报案件线索,充分运用《办案指南》规范、高效、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商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三部门成立专案组实施专案查办攻坚,控制、到案犯罪嫌疑人13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资料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