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审阅每一批督察工作安排、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为督察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一、背景情况
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5年8月,督察方案(试行)印发实施。在此基础上,结合督察实践,研究起草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9年6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督察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按照《规定》和督察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至2018年,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并分两批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启动第二轮督察,目前已分3批对17个省(区、市)、4家央企、2家国务院部门进行督察。
几年来,督察在推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高质量发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提供重要保障,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
一是成为推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督察始终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督到哪、讲到哪、落实到哪,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的问题,坚持督到位、盯到底,有力促进被督察对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是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将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中,生态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随着督察不断深入,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的情况明显改变,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明显改变,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叫停,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得到实施,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成为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硬招实招。通过督察,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主动性明显增强,生态环保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并将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大多数省份均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有力有序推动了问题解决。地方许多领导同志反映,督察触及灵魂、荡涤思想,让他们深受震撼。特别是通过加强边督边改和典型案例曝光,一批领导干部受到警醒,压力得到有效传导。
四是成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利器。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受理转办群众环境举报23.7万余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和拥护。同时,还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办成了一批长期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二、第二轮第三批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1年4月6日至5月9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8个督察组,吴新雄、朱之鑫、刘伟平、宋秀岩、杨松、徐敬业、李家祥、焦焕成同志任组长,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个省(区)开展督察。7月14日至20日,完成督察反馈。
本批督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首批督察,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圆满完成各项督察任务。主要做法有:
(一)把握督察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督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迅速作出安排,组织全体人员深学细悟、狠抓落实。
(二)突出严的基调。一以贯之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动真碰硬,严字当头,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针对曝光的典型案例,跟踪督促切实查处到位,曝光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三)聚焦督察重点。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察。各督察组均高度关注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及处理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短板问题,以及督察发现和警示片揭露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督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融合,推动解决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底,受理转办的2.9万余件群众举报已办结或阶段办结约2.79万件。对群众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建议,得到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多个组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感谢信。
(五)注重方式创新。创新督察模式,报请中央同意后,增补司法部、最高检两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两个部门负责同志为督察组副组长,形成了工作合力。强化警示震慑,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分五批集中曝光40个典型案例,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多次给予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将例行督察与长江、黄河警示片拍摄有机结合,问题共享、成果共用。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持续开展第二轮督察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规定》,持续推进第二轮例行督察。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三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生态环保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和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等,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核查,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不断深化专项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不力、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等,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抓好生态环境警示片制作。继续组织制作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紧盯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四)坚决推动督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督察整改调度、盯办、督办机制,推动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管理闭环。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甚至弄虚作假、表面整改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不断压实整改责任。
资料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