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的2018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公开通报了济南市、烟台市、西安市等19个地市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督查情况。
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已经完成了现场督查的相关工作,针对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也已全面启动。
既要抓宏观 又要抓落实
当前,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制定的七大战役和四大专项行动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了专项行动之一。
根据计划,两年内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今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并报送国务院,同时还制定实施了《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而在实施层面,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
管住源头:确保群众喝上“好水”
饮水安全是与群众生活紧密联系的民生问题。
今年上半年,各地已排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2466个,发现环境问题6426个,其中生活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3类问题占全部问题的六成。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奠定基础。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大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均已依法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但仍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制约后续工作开展。
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据各地上报情况,截至6月底,各地已完成1234个问题的清理整治,到今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级水源地将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共涉及1586个水源地的3991个环境问题。
在今年5月份开展的专项督查中,生态环境部共抽调执法骨干1426人,组成273个督查组,采取独立督查、属地配合的方式,在各地排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出环境问题2260个,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卡住末端:治好影响群众的“坏水”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据生态环境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5月~7月,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联合行动,分三批次对全国30个省(区、市)70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上报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1127个,目前已完成督查阶段的全部工作。
为了避免弄虚作假行为,生态环境部在此次督查中采取了形式督查与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中不仅通过公众调查和监测数据等形式督查来收集督查结果信息,还通过对污水、垃圾处理体系是否真正建立、是否有效发挥作用等实质督查来进行评判,有效防止弄虚作假。同时,生态环境部在督查中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举报,只要经过核查属实,就会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督促有关地方一一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经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督查组对各地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已完成整治919个;36个重点城市共上报完成整治670个,其中评估已完成629个,超九成黑臭水体已实现治理目标。但在督查中还发现有新的未上报的黑臭水体,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实施问题清单滚动管理,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来源:中国环境报记者 邢飞龙